各市区人事局、财政局,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人事劳动局、财政局,市直各有关部门,中央省驻威单位:
根据山东省人事厅、财政厅《关于200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办发〔2005〕199号)精神,现将我市200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
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全部科目考试均合格者,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
二、考试时间
200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于2006年5月20、21日举行。各考试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初级资格:
5月20日 9:00-11:30 经济法基础
14:00-17:00 初级会计实务
中级资格:
5月20日 9:00-11:30 财务管理
14:00-16:30 经济法
5月21日 9:00-12:00 中级会计实务
三、报名条件
按照财政部、人事部联合印发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财会〔2000〕11号)及省里的有关文件规定,具体报名条件如下:
(一)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一)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三)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一)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两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5.取得博士学位。
(四)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技术中、初级资格的人员,并具备第(一)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五)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从事会计工作年限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的合计年限,其截止日期为2005年底。
考试收费按照鲁价费发〔2004〕56号和威价费字〔2002〕15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即资料费每人3元,考务费每人每科46元。
四、报名相关事项
(一)凡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需按照属地原则由所在单位统一组织到当地人事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并办理报名手续;市直部门(含中央、省驻威单位)由所在单位统一组织汇总后,到市人事考试中心进行资格审查并办理报名手续。报名时间截止到10月28日。
(二)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需要携带如下资料(以下所有证件均须为原件):
1、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2、毕业证书;
3、相关资格证书(指经济、审计、统计);
3、《2006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由主管部门进行初审后加盖印章),表格可在报名地点直接领取,也可自行在威海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whrsks.gov.cn/Article_Show.asp?ArticleID=137)进行下载);
4、《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信息卡》(报考资格审查通过后,由考试报名地点统一发放);
5、本人近期黑白一寸免冠照片两张,要求照片表面光洁、平整、人像清晰(一张粘贴在《2006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右上方,另一张按照《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信息卡》上的说明粘贴在信息卡的背面)。
(三)报考人员在报名时请注意以下事项:
1、由于中级资格考试实行两年滚动管理,2005年度通过部分中级考试科目的考生,在2006年度考试报名时必须正确填涂2005年度考试的“档案号”。因档案号未填或填写错误导致2006年的考试合格成绩与2005年的合格成绩无法合成的,其后果自负。
2、已参加2005年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因丢失准考证而不能正确填涂档案号的,由各单位统一汇总后到市人事考试中心查询。
3、为确保考试报名资料真实和准确,市人事考试中心将在11月10 日-30 日分阶段对我市2006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信息进行核对和错误信息更正工作:11月10 日-20日报考人员可直接拨打16898203或登陆威海人事考试信息网(www.whrsks.gov.cn)进行报名信息的核对;11月21日-25日各市区、各主管部门汇总填写《威海市2006年度会计资格考试报考信息更正申请表》(可进行网上下载);11月26日-30日将申请表报市人事考试中心进行信息更改。
(四)2006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继续使用200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发的考试大纲。
五、考试管理
(一)各市区人事部门要于2005年11月3日前将报名表、信息卡、教材征订单、考试情况表和考试费用进行汇总后一并交威海市人事考试中心。
(二)各市区人事、财政部门要进行广泛宣传,将考试报名地点、报名时间和有关考试政策调整的情况及时通知广大考生,尽量避免漏报、错报情况的发生。各市区、各部门要严格报名资格审查,确保2006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顺利进行。